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科学、准确评价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发现和改进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提升教学质量,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教主体
大一、大二学生。
二、评教范围
本学期承担有教学任务的教师。
三、评教时间
2019年5月13日—2019年6月2日,在此期间必须完成评教工作,到期系统将关闭。
四、评教方式
学生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行评教。
五、评教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安排专人专班负责落实学生评教工作,要做好学生评教的动员工作,召开“学生评教”主题班会,就评教目的、评教方法、评教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做出指导,要求学生切实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评价原则,实事求是的对教师做出评价。评教禁止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教,不参加评教将无法查阅成绩,保证评教工作的正常进行。
2.各二级学院应积极督促学生评教,学生评教率将与年终考核挂钩,应确保评教率不低于90%。学生评教率低于70%的课程,视该课程评教结果无效。
3.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威胁、利诱等方式干涉学生的评教意见,如发现此类现象,请及时向质量管理处反映(地点:长江楼835、831,电话:027-87933397、87933250)。
质量管理处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