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不断完善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持续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依据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将2024年诊改报告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告类型
(一)五层面诊改报告
报告类型 | 诊改主体 | 诊改周期 |
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改报告(2024) | 质量管理处 | 年 |
学校专业层面诊改报告(2024) | 教务处 | 年 |
学校课程层面诊改报告(2023-2024-2) 学校课程层面诊改报告(2024-2025-1) | 教务处 | 学期 |
学校教师层面诊改报告(2024) | 党委教师工作部 | 年 |
学校学生层面诊改报告(2023-2024-2) 学校学生层面诊改报告(2024-2025-1) | 党委学生工作部 | 学期 |
(二)个体自我诊改报告
报告类型 | 牵头部门 | 诊改主体 | 诊改周期 |
各单位、部门诊改报告(2024) | 质量管理处 | 各单位、部门 | 年 |
各专业诊改报告(2024) | 教务处 | 专业研究室(副)主任 | 年 |
各课程诊改报告(2023-2024-2) 各课程诊改报告(2024-2025-1) | 教务处 | 课程负责人 | 学期 |
教师个人诊改报告(2024) | 党委教师工作部 | 教师 | 年 |
各班级诊改报告(2023-2024-2) 各班级诊改报告(2024-2025-1) | 党委学生工作部 | 辅导员 | 学期 |
二、报告撰写要求
1.各单位、部门及层面的诊改报告要依据年初报送的诊改工作方案,对照学校2024年工作要点和单位、部门工作计划,对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推进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特色做法、存在问题、诊改措施、取得成果成效等进行总结。
2.各专业、课程、教师个人、班级的自我诊改报告应对照诊改工作计划,结合本诊改周期的具体工作开展情况,着重反映在日常开展诊改活动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改进措施及诊改成果成效等。
3.诊改报告要以实际发生的问题为基础,以真实数据和真实案例为依据,认真分析诊改周期内的目标任务达成情况,对照相关标准、量化指标,分析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总结诊改过程中形成好的经验、做法、成果成效,客观反映诊改全过程。
三、有关工作要求
1.牵头部门要做好诊改报告撰写、报送的组织工作,诊改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牵头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后组织相关诊改主体撰写。
2.五层面诊改报告由诊改主体直接报送质量管理处;个体自我诊改报告由牵头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质量管理处。
3.诊改周期为学期的诊改报告报送时间分别为2024年8月30日和2024年12月30日前;诊改周期为年的诊改报告报送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前。
4.各单位、部门和五层面的诊改报告需同时报送电子版(WORD)和纸质版(加盖公章)。各专业、课程、教师个人和班级的自我诊改报告只需报送电子版(WORD)。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彤,027-87933397
质量管理处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