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4年诊改报告的通知

作者:wj 时间:2024-07-17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为不断完善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持续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依据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将2024年诊改报告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告类型

(一)五层面诊改报告

报告类型

诊改主体

诊改周期

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改报告(2024)

质量管理处

学校专业层面诊改报告(2024)

教务处

学校课程层面诊改报告(2023-2024-2

学校课程层面诊改报告(2024-2025-1

教务处

学期

学校教师层面诊改报告(2024)

党委教师工作部

学校学生层面诊改报告(2023-2024-2)

学校学生层面诊改报告(2024-2025-1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期

(二)个体自我诊改报告

报告类型

牵头部门

诊改主体

诊改周期

各单位、部门诊改报告(2024)

质量管理处

各单位、部门

各专业诊改报告(2024)

教务处

专业研究室(副)主任

各课程诊改报告(2023-2024-2

各课程诊改报告(2024-2025-1

教务处

课程负责人

学期

教师个人诊改报告(2024)

党委教师工作部

教师

各班级诊改报告(2023-2024-2

各班级诊改报告(2024-2025-1

党委学生工作部

辅导员

学期

二、报告撰写要求

1.各单位、部门及层面的诊改报告要依据年初报送的诊改工作方案,对照学校2024年工作要点和单位、部门工作计划,对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推进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特色做法、存在问题、诊改措施、取得成果成效等进行总结。

2.各专业、课程、教师个人、班级的自我诊改报告应对照诊改工作计划,结合本诊改周期的具体工作开展情况,着重反映在日常开展诊改活动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改进措施及诊改成果成效等。

3.诊改报告要以实际发生的问题为基础,以真实数据和真实案例为依据,认真分析诊改周期内的目标任务达成情况,对照相关标准、量化指标,分析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总结诊改过程中形成好的经验、做法、成果成效,客观反映诊改全过程。

有关工作要求

1.牵头部门要做好诊改报告撰写、报送的组织工作,诊改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牵头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后组织相关诊改主体撰写。

2.五层面诊改报告由诊改主体直接报送质量管理处;个体自我诊改报告由牵头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质量管理处。

3.诊改周期为学期的诊改报告报送时间分别为2024年8月30日和2024年12月30日前;诊改周期为年的诊改报告报送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前。

4.各单位部门和五层面的诊改报告需同时报送电子版WORD)和纸质版(加盖公章)。各专业、课程、教师个人班级的自我诊改报告只需报送电子版(WORD)。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彤,027-87933397


     

                                                         质量管理处

2024年7月17



版权所有: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Copyright (c) 2020

E-mail:cjgyzgc@cj-edu.com.cn  办公电话:027-87933250 办公地点:长江楼833/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