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有关工作要求,现决定对2021年学校荣获省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进行统计,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以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的奖项或荣誉。
二、统计要求
1.单位(部门)统一汇总填写《2021年获省级及以上荣誉(集体、个人)统计表》(见附件),各单位(部门)仅统计本单位(部门)教职工或集体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
2.各单位(部门)认真做好统计工作,指派专人负责,要求对填报奖项或荣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数据材料准确、真实可靠。
3.请各单位(部门)于3月24日(星期四)12:00前将《统计表》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送至质量管理处(长江楼833室),同时发送相应佐证材料电子版至王志成。不接受个人报送。
质量管理处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