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21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有关工作要求,现决定对2021年学校荣获省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进行统计,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111—20211231日期间,以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的奖项或荣誉。

二、统计要求

1.单位(部门)统一汇总填写《2021年获省级及以上荣誉(集体、个人)统计表》(见附件),各单位(部门)仅统计本单位(部门)教职工或集体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或荣誉;

2.各单位(部门)认真做好统计工作,指派专人负责,要求对填报奖项或荣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数据材料准确、真实可靠。

3.请各单位(部门)于324日(星期四)1200前将《统计表》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送至质量管理处(长江楼833室),同时发送相应佐证材料电子版至王志成。不接受个人报送。




           质量管理处

           202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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