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wj 时间:2022-10-11 点击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鄂教发办函〔202210)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是教育部核定学校办学条件的主要依据,是教育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支撑各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依法如实填报,做到实事求是、数据全面、精细准确。

(二)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健全统计原始台账、记录等杜绝修改、篡改、伪造、编造虚假的统计支撑资料,从源头上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

(三)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为统计数据质量监测第一责任人,统计人员为具体责任人。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特别是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填报部门及任务安排

1 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任务分解表

 

填报内容

负责填报部门

教基1001

学校基本情况

质管处

教基1203

职业教育学校基本情况

编号01121417184041

教务处

编号02040709

招就处

编号1921242526(奖学金情况)

学生处

编号32-36

后勤管理处

编号27-31

公共课部

编号37

保卫处

编号38

网信办

教基2310

高等教育班额

教务处

教基3324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分专业学生数

教务处

教基3327

成人专科分专业学生数

继续教育学院

教基3334

高等教育分年龄在校学生数

学生处

教基3335

高等教育招生、在校生来源情况

招就处

教基3336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录取类型来源情况

招就处

教基3337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招生类型来源情况

招就处

教基3040

学生变动情况

教务处

教基3041

在校生中死亡的主要原因

学生处

教基3343

职业教育学生、高等教育学生休退学的主要原因

教务处

教基3244

职业教育招生中其他情况

招就处

教基3045

在校生中其他情况

学生处

教基3046

国际学生基本情况

对外合作交流处

教基3347

对外开展培训情况

继续教育学院

教基3393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基本情况

对外合作交流处

教基4352

高等教育学校教职工情况

组织人事部

教基4354

职业教育学校、高等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分年龄情况

教师工作部

教基4257

职业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教学领域所属大类情况

教师工作部

教基4360

职业教育学校、高等学校教师分学历(位)情况

教师工作部

教基4261

职业教育学校教师授课分类情况

教师工作部

教基4063

专任教师变动情况

教师工作部

教基4064

心理咨询工作人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情况

学生处

教基4366

专职辅导员分年龄、专业技术职务、学历情况

学生处

教基4067

教职工其他情况

组织人事部

教基4068

专任教师接受培训情况

教师工作部

教基5373

高等教育学校(职业、成人)校舍情况

后勤管理处

教基5377

职业教育学校、高等教育学校资产等办学条件

编号1—3、23—25行

后勤管理处

编号4—7行

公共课部

编号813

图书馆

编号1422

教务处

教基8386

高等教育学校校园占地情况统计调查表(台账)

1-7

学工处

9-17

后勤管理处

教基8387

高等教育学校(职业、成人)校舍功能明细统计调查表(台账)

后勤管理处

教基8389

对外开展培训明细统计调查表(台账)

继续教育学院

三、相关说明

(一)年报中各项指标统计的统计时期为20219月1日至20228月31日,《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建设完成情况表》调查时期为上年度1月1日-1231

2021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中对每张报表涉及的指标均有明确的指标解释,请填报人员在填报前认真阅读各项指标解释,按照指标解释的内涵,准确、完整地填报。

)各部门在填报数据后,应将2022年度数据与2021年度数据进行对比检查,并依据《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的主要内容和方法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对2021-2022年度数据增、减比例在5%以上、10%以下的,需作出说明;数据增、减比例在10%以上的,以及不符合的要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各部门、单位填报《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时请勿改变表格格式。

四、上报资料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请于10月24日前将填写的统计报表电子版发送给王,同时将纸质报表送交长江楼833,纸质报表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印章。

(二)各有关部门须保存好数据来源的底册和台账,以便核查。

报表填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需求,请及时与质量管理处联系,联系人:,联系电话:87933250。


                                                                                                                                                               质量管理处

202210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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